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合格人才,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标准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体意识浓厚,公德好,在各项活动中领先或先进。
2、学习风气浓厚,全班(或支部)学习成绩优良,重修人数不超过10%。
3、全班(或支部)体育达标率在95%以上,积极参加学校、院系部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创新活动。
4、全班学生宿舍卫生达标率在90%以上。
5、全班(或支部)无人受到处分;全班(或支部)学生诚信评价等级为D级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均占全校学生班级总数的10%,各院系部按比例分配名额。
(三)先进集体的评选时间及程序
1、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在下一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各班写出工作总结,向院系部提出申请;院系部审核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2、先进团支部每年度评选一次,各团支部写出工作总结,向院系部团总支提出参评申请;团总支审核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办法
(一)先进个人的评选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公益活动,能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4、诚信评价等级为A、B级。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原则上每班各一名。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干部占团支委以上学生干部的10%。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时间及程序
1、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在下一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第一名者当选。
2、优秀团员每年度评选一次,从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列班级前30%的团员青年中经支部民主评议评出。
3、优秀学生干部每学年评选一次,在下一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从班委以上、任职满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和学习成绩均列班级前40%的学生干部中产生。
4、优秀团干部每年度评选一次,从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列班级前30%的团干部中经团总支民主评议评出。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办法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由学校统一表彰,分别授予相关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先进集体学校给予500元奖励,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记入本人档案。
四、本评选办法自2004-2005学年起实施。原《山东经济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1994年12月)、《山东经济学院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996年5月)和《山东经济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996年5月)停止实施。
五、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