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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08-03-26 阅读: 出处: 作者: 编辑:

各院、部、处、室、所:

清明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通知精神,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 200844(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放假1天。200845(星期六)46(星期日)照常公休,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原教学计划上课,不再调课。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须向所在院部请假,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二)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的部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定人定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防火防水防盗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祥和的节日和假期。

三、值班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办、院办,值班电话:88525214,值班地点:办公楼206房间,其它时间值班电话:88583110。请各单位于41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学校总值班室。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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