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标题和正文中,空格、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一般应使用半角;标点符号,一般应使用全角,特殊情况或有关特殊符号除外。
二、信息标题中的单位、部门名称一般应使用简称,字体颜色一律用黑色(特殊信息除外);信息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字体颜色一律用黑色(特殊信息除外)。
三、“作者”和“内容来源”部分的署名应使用单位、部门全称,如遇两个以上的情况,其间空格应使用半角。
四、“作者”部分如分别有“文、图”作者,一般应采用“文/(作者)(空半格)图/(作者)”的形式。
五、“内容来源”部分的单位,一般应限于学校二级单位。单位名称一般使用全称,如“学生工作处”、“文学院”等。单位名称前一般不加“山东经济学院”、“山经”、“校”等(群众团体如工会、妇委会、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前加“校”)。单位名称后不加该单位所属部门、科室名称。
六、“责任编辑”的署名应为党委宣传部指定编辑或有关分管负责人。
七、正文段首要空两个字格,字号均用word文档的小四号宋体,行间距设固定值30磅,如有附件请标明附件下载,如附件一XXXXX。
八、通知公告要符合通知的行文规范,主要发布涉及与社会有关或全校性活动内容的通知等,不能涉及商业类信息。各单位、部门内部的通知公告不予发布。教学科研原则上只发布以下新闻和信息:学校组织的重大教学科研活动;学校领导出席的重要教学科研活动;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教学科研活动等。
党委宣传部
网络教育与管理中心
200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