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新闻标题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可使用简称;新闻正文中的部门和单位名称一般应在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可使用简称。
3.“作者”和“内容来源”部分的署名。“作者”应署上网络通讯员(或实际作者)的名字,“内容来源”应署上撰写新闻者所在单位。如遇两个以上的情况,其间空格应使用半角。
4.“作者”部分如分别有“文、图”作者,一般应采用“文/(作者)(空半格)图/(作者)”的形式。
5.“内容来源”部分的单位,一般应限于学校的二级单位。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如“学生工作处”、“文学院”等。单位名称前一般不加“山东经济学院”、“山经”、“校”等(群众团体如工会、妇委会、团委、学生会前可加“校”)。单位名称后不加该单位所属部门、科室名称。
6.“内容来源”部分几个特殊单位的署名规定:宣传部的来稿一律署名“党委宣传部”;二级单位的来稿一律使用全称署名,比如“信息管理学院”;学生社团的来稿一律署名“校团委”。
7.传送稿件时“责任编辑”一栏不要署名,“责任编辑”署名应为“经苑快讯”栏目有关编辑或分管负责人。
四、稿件编辑处理要求
1.除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
2.涉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校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部门)负责人”即可(所谓部门一般也只到学校二级部门为止),特殊情况除外。
3.新闻中涉及校外人物姓名,一般应在征求校内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酌情处理。
4.新闻中涉及中央、省、市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以中央、省、市有关政府网站中部门排序为准。
5.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部门排序时,一般应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学校机构设置和调整的有关文件处理。
6.新闻中涉及校外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一般应征求学校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意见。
7.新闻中涉及校内两个以上人员排序时,校领导一般以学校主页中“现任领导”栏目为准,其他根据新闻事件性质并参照部门排序酌情处理。
8.校内新闻编辑发布时,应尽量淡化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如“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院党委书记××、××处处长××、中科院院士××、××学院教授××”等,尽量避免“姓名+职务称谓”和“姓+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兼职务称谓+姓名”的方式;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院士”、“教授”等;军界人士姓名后可加“将军”、“少将”、“大校”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校领导参与的活动,除主要领导外,可采用“校党政领导×××、×××等”的简略形式。
9.新闻稿件的题目和内容,一般不要出现“山东经济学院”、“山经”等字眼,应代之以“我校”、“学校”,需特别指出的或引语除外。
五、图片拍摄使用管理要求
1.新闻图片拍摄要注意:新闻事件进程有始有终,有议程内有议程外(特别是突发情况);新闻事件现场有场内有场外,有台上有台下,有正向有反向,有全景有特写;新闻涉及人物有主要有次要,有领导人物有学生学者(有时应作为重点);图片拍摄方式有规范拍摄有艺术处理;以及既有事件本身进程也要有背景资料图片。
2.使用数码相机拍摄时,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像素。
3.新闻稿件配发相关图片,图片1~3张,可根据图象质量和画面效果,采用“图片新闻”格式,并加文字说明。
4.新闻图片选择要紧扣新闻主题,一般应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