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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网络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意见

5.培养大学生文明上网习惯。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倡导网络自律,把增强学生上网的政治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安全意识贯彻于建网、用网、管网的始终。

6.重视社会网站对学校安全稳定的影响。密切关注社会网站面向学生开辟的论坛和“大学吧”,防止有人借社会网站炒作校内热点,引发群体性事件。发现有害信息、煽动群体性事件的内容,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有关网络管理部门提出协商改正意见,向网络主管部门通报。

7.完善校园网新闻发布、信息传递审批制度。党委宣传部指定专人担任学校主网站管理员,负责审核拟发布的新闻、信息;各单位、部门安排专人担任通讯员,负责新闻、信息的撰写和上传,按指定格式提交发布的内容;由网络教育与管理中心负责向各单位、部门分配用户名和口令。

在学校主网站“经苑快讯”、“教学科研”栏目发布新闻,需经发布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通过网上投稿系统投稿,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原则上只发布以下新闻和信息: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学校领导出席的各单位、部门的重要活动;学校综合部门举办的全校性活动;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活动等。学校主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主要发布涉及与社会有关或全校性活动内容的通知,各单位、部门内部的通知公告不予发布。

各级网站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信息;除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需要的招标等信息外,不发布商业性信息。

各单位、部门在本单位、部门网站发布新闻实行“作者撰稿——网站主编审稿——分管领导签发”制度。同时要指定专人对本单位、部门网站进行定时检查,每天检查两次,及时清除不良信息。

三、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网络工作规范化水平

8.加强各级网站建设和管理。申请建立网站的单位必须是二级学院、处级单位。建立网站要向党委宣传部递交申请报告,由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单位、部门网站原则上不得租用或使用校外服务器,不得开办BBS、聊天和软件下载栏目。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园网上开设以经营为目的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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