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基本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学校的内部审计机构,是综合性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审计处在学校主要行政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加强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经济秩序,切实履行监督、管理和服务职能,对学校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一、审计处职责范围

    1、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对学校预算内、外各项资金的收支计划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计监督;
    3、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校内院(系)、部、处、室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4、对学校财产、物资、设备的购置、存贮、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对学校的基本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及国家专项投资修建项目的工程造价及概算、工程结算以及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6、对学校对外、对内的重大投资项目、合作项目及有关经济合同进行审计;
    7、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及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审;
    8、对学校有关单位和附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资产、负债与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9、根据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对有关事项实行审签制度;
    10、对校内各单位需委托校外审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的委托业务进行归口管理,并负责其复核等工作;
    11、负责审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水平,同时做好审计档案归档和保密工作。
    12、办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审计处岗位职责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审计处各项工作;
    2、编制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主持制定各项审计文件和规章制度;
    3、审查、修改审计小组提交的审计报告;
    4、负责财务审计和基建、修缮工程审计;
    5、对审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
    6、副处长协助处长做好以上各项工作;
    7、负责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财务审计岗位职责

    1、对教育事业费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2、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调查;
    4、对各项教育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5、对院系、部、处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6、与财务部门进行科研经费审签;
    7、检查各单位执行国家和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情况;
    8、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基建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对基建工程项目概 ( 预 ) 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对基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3、对基建相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参与学校组织的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5、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修缮工程审计岗位职责

    1、对修缮工程项目概 ( 预 ) 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2、对修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3、对修缮工程相关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参与学校组织的修缮项目招标工作;
    5、完成学校领导和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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