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室、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现将我校
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被我校录用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体检合格,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五)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且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1954年
1月
1日前出生的申请人员可免);
(七)具有教授、副教授职务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其教育教学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的测试可不做要求;
(八)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申请人,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可不做要求。
二、认定范围
符合上述条件的高校教师岗位上的任教人员(含专职政工人员)。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向学校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二)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三)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各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
学能力测试,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四)学校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
30天(不含节假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五)对符合法定认定条件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四、提交材料
我校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受理申请期限为
6月
10日前。申请人应当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A3纸型,见附件一),其中“申请任教学科(课程)”一栏可以参照《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代码一览表》填写(见附件二);
(二)贴有本人照片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一份(见附件三);
(三)由所在单位填写的《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见附件四);
(四)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七)本科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复印件;
(八)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1张;
(九)每人交认定费
100元(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申请人除外)。
五、时间安排
(一)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以
2007年末学校统一的体检结果为准,
已体检过的申请人按单位统一到人事处领取体检表;
(二)
6月
4日前,各单位统一报送申请人申报材料;
(三)
6月
5日—
6月
10日,学校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各专业评议组对申
请人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并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四)
6月
13日前,各专业评议组将按规定填好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见附件五)送交人事处;
(五)
6月
14日—
15日录入人员信息数据,整理上报材料;
(六)
6月
19日—
21日报省教育厅备案、办证。
六、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法定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质量,按时报送。
联系人:杜啸尘
联系电话:
88525203
二
〇〇
八年五月二十三
日
附件及填表格式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
、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
3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
、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
以上表样可自我校人事处网页的“表格下载”栏下载
)
填表格式要求:
1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工作单位”项填“山东经济学院”;
2
、《申请表》“最高学位”项填
xx学博士或
xx学硕士或
xx学学士;“现从事职业”项填“高校教师”;“申请任教学科”项填“代码
+学科”例:“
A820 法学”;“本人简历”项从初中填起;
3
、
《申请表》“思想品德鉴定意见”项填“良好”;“身体和健康状况”项填“健康”;
“修学教育学
…课程情况”项填“高等教育法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试成绩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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