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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12 12:40: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通知, 2008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由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组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报考人员: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的普

通话水平应达到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于测试)。 我校拟参加 2008 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且未取得普通话水平规定标准证书的教师须参加本次测试。

二、报名时间: 3 月 17 日 之前

三、报名地点:人事处 430 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

请各单位负责人将《山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登记表》电子版(从 www.sdyc.cn 招生信息栏目至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链接下载)报人事处,同时交纳所需费用:测试费 50 元、证书工本费 5 元。

五、培训测试安排:

4 月 10 日 起在 www.sdyw.org 或 www.sdyc.cn 招生信息栏目至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链接查询。

六、联系方式:

省直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85856317     82585018

    我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杜啸尘       88525203    

人事处

2008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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