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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录入时间:08-03-15 08:39:01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函( 2007) 10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现将 2008年我校教师参加山东省高校中青年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我校 45岁以下中青年教师。鼓励和支持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普通全日制教育技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免培训。

二、培训内容、方式

培训以《高等学校教育技术等级培训大纲》为依据,内容包括:教育技术的基本理论;高效地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教学的模式与方法;教学媒体开发与利用;现代教学媒体简介;多媒体素材(声音、图像、动画、视频)的采集与处理方法;多媒体 CAI课件设计与制作方法;精品课程建设与网络课程设计与开发方法;信息化教学设计实训等。培训使用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编写的教材。

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理论课和上机实习相结合,共 80学时,其中理论课面授 30学时,上机实习 50学时左右。

三、培训时间、地点

自 2008年 3月起分期培训,每期十天。请参加培训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培训时间选定培训期次。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初步安排如下:

时   间

期   次

地   点

3 月 23日 — 30日

第十二期

山东师范大学

4 月 1日 — 10日

第十三期

山东师范大学

4 月 15日 — 25日

第十四期

山东师范大学

5 月 5日 — 15日

第十五期

山东师范大学

5 月 20日 — 30日

第十六期

山东师范大学

6 月 5日 — 15日

第十七期

山东师范大学

6 月 20日 — 30日

第十八期

山东师范大学

四、考核方式

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以机考为主,兼顾学习作业和教学模拟实践等方面。考试合格者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合格证”,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并逐步作为今后教师考核、职务晋升等方面的依据之一。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补考。

五、培训费用

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负担,食宿自理。因考试不合格重新参加培训人员,培训费用自理。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要求的教工报名,拟参加培训人员填写《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推荐表》(附件一)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附件二),于 3月 17日前交人事处(办公楼 430)。

                                       
                                             
人事处
                                          
2008 年 3月 12日
附件一: 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推荐表
附件二: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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