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新闻阅读

会计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秋季班开始招生了!

添加日期: 08-09-02  记者:   责任编辑:   点击:

一、招生对象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经审核后免试入学。

大专毕业生可以报名学习,但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具有本科学位证书的,可以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时间、手续及收费标准  
1.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
2.
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水平的证明、 3 张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登记表(在 http://web.sdie.edu.cn/yjsb/downloads.asp 下载,一式两份)到山东经济学院逸夫教学楼 319 办公室报名。  
3.
收费标准:学制两年,共 7500 元。其中学费共 7000 元,教材费 400 元,报名费 100 元。  
三、授课方式  
  
选用最新教材,聘请知名专 家教授于周六周日面授。

授课时间:平均每月两个周末,具体课程表详见  http://web.sdie.edu.cn/kuaiji/   通知公告栏。

授课地点:山东经济学院内  

开设课程:大学英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基础课、西方经济学、审计学、财政与税收研究、中级会计学、成本会计研究、组织行为学、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其中,英语、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为全国统考课程,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四门为管理学综合课,统考时为一份试卷,每科占 25 分,共 100 分。
四、颁发证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共开设十二门专业课,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山东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通过全国统考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注:全国统一考试必须在学士学位满 3 年整后申请考试,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每人有四次考试机会,学员务必于第一次参加考试后的连续四年内通过考试,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学位申请与授予
1.
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 )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完成我院组织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英语及管理学综合课的全国统一考试。  
2.
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及全国统考后办理学位论文课题开题的有关手续,交纳答辩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批准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报名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经济学院逸夫教学楼三楼会计学院 319 办公室 (可乘 49 路、 K107 路、 K50 121 k56 路公共汽车在经济学院站下车)
邮编: 250014 
联系电话: 0531-88525961

电子邮件: yum@jn.gov.cn
联系人: 于老师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