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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后续教育通知

添加日期: 08-09-01  记者:   责任编辑:   点击:

受财政局委托,已通过并办理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请于 914日之前务必带从业证书到 Y317统一办理登记,进行后续教育。

  此教育 11次,不参加教育则证书作废。参加继续教育需培训 3天,交纳 75元培训及考试费用(已通过考试但尚未办理出证书的,财政局另行安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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