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关于200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书写和指导工作的规定
为了贯彻我校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要求,提高会计学科各专业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切实增强指导教师和学生对论文指导和书写的重视程度,根据《山东经济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会计学院
2009
届本科生论文指导与书写相关规定,各指导教师和学生须遵照执行。
一、执行规范
学校制定了严格的有关本科毕业生论文书写方面的相关规定,指导教师和学生都必须仔细阅读《山东经济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山东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
设计
)
简表》、《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全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表》、《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说明书》(见山东经济学院网站教务处主页),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毕业论文属于必修课程,其成绩按《山东经济学院学分制学生成绩考核与记载细则》中的规定执行。毕业论文指导是正常的教学工作,计算工作量,同时也参照教学质量测评办法实施教师论文辅导质量测评。
二、执行程序
1.
指定导师。
2009
届毕业生继续执行由学院指定指导教师的办法。原则上按教研室与对口专业进行分配,并且指定学生联络人,负责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络和下达指导教师通知。列示指导教师和学生联络人联系电话。师生双方应于
12
月
20
日前取得联系。
2.
集中辅导。指导教师确定集中辅导时间和地点,指定学生联络人下达集中辅导通知,对所有被指导学生进行集中论文辅导。
3.
书写审阅论文。学生书写毕业论文,提交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就选题、内容、取材、创新、结构、语言等方面进行论文个别审阅和指导,及时给予修改意见。
4.
提交正式论文。对于合格的毕业论文,学生应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下列最终文件:(
1
)《山东经济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指导教师需签字);(
2
)论文正式稿;(
3
)《山东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简表》(填列其中的封面和“毕业论文(设计)内容介绍”部分);(
4
)毕业论文电子文档。最迟提交时间
5
月
8
日。
5.
组织答辩。指导教师在规定的毕业论文提交结束之前,对指导论文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答辩,须修改或重做后另行安排答辩。答辩采取分组形式,学生全部参加答辩,时间定于
5
月
16
日至
17
日。
6.
成绩评定。(
1
)指导教师对指导论文给出评阅意见和成绩(按百分制,考虑正态分布),填于《山东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
设计
)
简表》的“毕业论文
(
设计
)
成绩评议”栏;(
2
)答辩组根据学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文献收集来源、文献阅读能力、创新程度及答辩情况等方面,给出答辩意见和成绩(按百分制,考虑正态分布),填于《山东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
设计
)
简表》的“答辩意见”栏;(
3
)答辩组按照
5%
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毕业论文,由指导教师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填写《全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表》,收取审核合格后转交教学秘书。
三、指导内容
1.
选题:(
1
)题目来源:可在确定范围内选择(见下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或自行拟订;(
2
)确定原则:与专业相关;具有实践意义或理论价值;题目宜小不宜大。
2.
毕业论文基本结构:(
1
)中英文题目。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中文题目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
20
个汉字;英文题目应与中文题目相对应。(
2
)中英文摘要。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
300
汉字左右,英文摘要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
3
)关键词。关键词是表述论文主题内容信息的单词或术语,数量一般不超过
6
个。(
4
)目录。目录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标题,应简明扼要。目录按章节排列编写,标明页数,便于阅读。章节、小节分别以一、(一)、
1
、(
1
)等数字依次标出,层次要清晰。目录中的标题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5
)正文。正文是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一般由标题、文字、图、表格和公式等部分组成。(
6
)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参考文献的规范格式见所附《山东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参考文献格式》。
3.
字数要求:一般在八千字左右。
4.
书写格式要求:详见《山东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的参考文献格式》。
四、指导教师职责
根据《山东经济学院关于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指导教师职责为:
1.
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时间为
12
月
20
日前;
2.
指导学生拟定论文提纲和写作计划,审核论文开题报告,时间为
1
月
5
日前。
3.
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4.
审阅论文初稿,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5.
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4
月上旬完成论文中期考核;
6.
对所指导的论文提出评分意见,写出评语,提交学院,时间为
5
月
15
日前。
7.
学院将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论文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指导教师将被取消下届论文指导资格。
会计学院
2008
年
11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