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已申报完毕,现予以网上公示(教务处主页“质量监控”栏),请各院(部)教学秘书通知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认真核对。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可去所在单位进一步核实,告知学校教务处师资科进行修改;有其他异议的,可以直接向教务处提出。公示期过后将不再做修改。
一、核算依据
工作量核算仍然依据《山东经济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管理暂行办法》(鲁经院政教字[2001]133号文件),并对有关细节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和调整:
1、修读人数系数
选修课人数不足50人的课程,其修读人数系数按1计算。
2、课程系数
双语教学课程系数为1.5,开设全校性新课课程系数为1.2,既是新课又是双语教学的课程系数为1.8。
二、公示期为5天:1月18日—1月22日
联系电话:(8859)6271
地点:师资与教学质量管理科(办公楼513房间)
教务处
2006.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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