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届毕业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4年7月1日)规定:“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我校为使学生的普通话水平达到更好的标准,进一步提高语言应用能力,为走向社会具备应有的条件,经研究决定,我校在校生都必须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相应证书。测试工作将在学生修读年限内开展。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测试的范围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2005级在校(或2009届毕业)本科生。
二、测试安排
测试初步定于2008年5月底6月初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由校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另行通知,请同学们注意浏览教务处主页通知。
三、测试前辅导
请参加测试的同学提前到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专区)查看:普通话水平测试辅导。
四、报名、收费
1、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财字(2004)1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规定,每人次报名费2元、测试费23元、证书工本费5元,共计30元。
2、请各学院于5月22日前,将填好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表》(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请认真填写每项内容)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校普通话培测站。同时领取空白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指导学生按规定将空白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填好(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编号一栏不要填写),并贴好照片(一寸免冠彩色),作为参加测试的证件。并将学生的各种费用收齐(每生30元),交校普通话培测站(办公楼519)。
电话:88596271
邮箱:shizi5868@163.com
山东经济学院教务处
山东经济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ΟΟ八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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