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学期课时计算标准按鲁经院政教[2001]133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2005、2006、2007级工作量按18周计算,劳动周班级必修课按17周计算,毕业班工作量按实际授课量报。若实际授课工作量与上述规定不符者,按实际授课量填报。校本部和明水校区一起填报,燕山学院单独填报。
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将统计表填好审核打印后,于2008年6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师资与教学质量管理科,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shizi5868@163.com邮箱。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0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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