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全面掌握教学情况,落实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的教学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期中教学检查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学检查时间:
第11周至第12周(5月5日—5月18日)。
二、教学检查的方法与主要内容:
1、各学院是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主体,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落实;各学院需拟定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要做到重点明确、程序规范、方法科学;以各学院组织自查为主要方式,教务处采取组织学校领导、专家抽查听课,调阅听课记录等适当的方式对各学院开展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督。
2、各学院主要就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教学辅助环节、教风、学风等内容,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
3、各学院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开展“公开教学”活动。“公开教学”活动可以分两个层面推行:一是侧重于示范性,组织本单位的优质本科课程进行“公开教学”,为“示范性公开教学”;二是侧重于培养性,组织本单位任教时间在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主讲的课程进行“公开教学”,为“培养性公开教学”。各学院应于课后组织针对该公开课的教学研讨与交流。“示范性公开教学”至少进行1次,“培养性公开教学”至少进行2次,每次“公开教学”应有学院领导、教研室负责人和其他任课教师参加,并认真填写《山东经济学院教学单位听课记录表》(教务处主页下载)。
4、各学院领导根据本单位课程教学安排进行随堂听课,各教研室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进行同行互听、互评,并填写《山东经济学院教学单位听课记录表》。
5、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对学生学习状态进行检查,主要了解学生出勤、作业完成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状况。
6、各学院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期中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要求:
请各学院填写好《山东经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教务处主页下载),并于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与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同行评价分数(纸质与电子版)一同报送师资与教学质量监控科,纸质记录等原始材料留存各学院。
教务处将各学院上报的检查结果汇总、分析后,于两周内报送校主管领导。本次检查结果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全校公布,并进行总结交流。
教 务 处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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