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从2003年暑假起,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优惠卡条件:
1、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
2、学生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
二、火车优惠卡使用注意事项:
1、火车优惠卡必须粘贴在学生证指定位置处;
2、粘贴后(无论正斜与否)严禁揭下重贴,否则将损坏火车优惠卡;
3、不要折叠火车优惠卡;
4、被硬物压坏、被水浸泡或与非接触式IC卡放在一起都将损坏火车优惠卡;
5、卡内记录有乘车次数4次,每使用1次,卡内的记录数将减少1,购票时由火车站售票人员划减。学校每学年将统一组织给优惠卡免费充值一次。
6、如果系人为因素造成该卡的损坏,由学生自己负责。
7、08级学生购卡自愿,费用由学生本人支付,每张7元。
8、凡火车票优惠卡有丢失或消磁的05级、06级、07级学生,本着补办自
愿的原则,补办需交纳10元/张工本费。
三、购卡办法
请各学院统一汇总数量后于9月26日前将工本费交教务处学籍科,由学校
统一购买。领票时间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0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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