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经济学院关于本专科结业和延长修业年限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作以下安排:
一、关于2008届结业生返校参加结业生考试的安排
1、2008届毕业生中因选修课学分未选够而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的结业同学,请于离校前到教务科(办公楼517室)报拟重修的选修课课程。
2、2008届所有结业生返校参加结业生考试的时间为2009年1月11日,届时请参加考试的学生于当日上午8:00到教务科(办公楼517)办理考试手续(须持身份证);逾期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88525865
3、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不参加本次考试。
二、关于已经办理延长修业年限但未能选修课程的学生参加本学期重修考试的安排
凡本学期已经办理延长修业年限但未能选修课程的学生可以报名参加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重修考试。报名地点为教务科(办公楼517室),报名时间为6月26-27日,逾期不予办理。
教务处教务科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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