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本科教学培养方案的安排,每位同学每学期修读课程不得超过26.5学分(包括必修课、模块课和全校选修课)。具体原因如下:
1、按照现有培养方案各个专业四年所修课程总学分大概为165学分(具体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查看方法为:“信息查询”-“培养计划”下可以计算必修课程学分;“信息查询”-“培养计划”-“毕业学分要求”下可以查看模块课和全校选修课学分),其中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占10学分,还剩155学分;如果每学期修读26.5学分,6个学期共完成159学分,可完成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外的全部教学计划。
2、每个学期有一部分同学选课后,不上课,不参加考试,占用了教学资源;而其他同学由于选课容量有限,不能选课。规定了修读总学分,从而限制了选课学分,减少学生盲目选课的现象,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
3、控制每个学期的修读总学分,有利于保证教学质量。
因此,当您在选课时,出现了“您所修的学分已经超过限制!”的提示,表示您选课学期的必修课、模块课和全校选修课学分之和已经达到了26.5学分。
教务处
20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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