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考试成绩的记载工作,保证学生及时查询成绩,为补考及之后的重修等后续工作赢得时间,在严格执行《山东经济学院学分制学生成绩考核与记载细则》(鲁经院政教字[2005]73号)的基础上,对本学期的学生考试成绩记载工作强调如下:
一、本学期主修课程期末考试(含重修)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1、任课老师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1月26号之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从本学期第十九周开始,打开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老师服务端口“录入成绩”功能,并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1月20号至1月26号)关闭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学生服务端口,减少网络流量,保证任课老师及时顺利地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
2、自1月27号开始,将关闭教务管理系统Web子系统老师服务端口“录入成绩”功能,打开学生服务端口,以便于学生及时查阅成绩。
3、本学期毕业班的期末考试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天(2月24号)举行,期末考试成绩须由任课老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2月25号至3月2号)完成网上录入工作。
4、若任课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成绩录入工作,需由任课老师书面说明未能完成成绩录入的理由,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和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由教务处安排时间为其另行开放“录入成绩”端口,由任课老师录入学生成绩。
二、第二专业课程成绩录入
根据第二专业教学安排,第二专业纸制成绩单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制作后随试卷下发至各学院,其电子数据表格在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录入完成的电子表格成绩单发送至songbf@sdie.edu.cn,由教务处工作人员汇总后公布成绩;另外,第二专业成绩单存档及其试卷保存工作按照主修专业的相应规范进行。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本单位所属课程任课老师,配合做好学生考试成绩的记载工作。
教务处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