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2日  星期日
机关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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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机关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任务,具体规划、制定总支工作的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计划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做好年度、学期的工作小结。

二、组织安排机关党员和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积极协调机关党、政、工、团等方面的关系,保证机关党政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四、负责主持总支委员会或总支扩大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各种问题。积极组织党员和职工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

五、负责搞好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员标准的教育,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及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七、抓好机关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八、指导和支持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机关的凝聚力。

九、搞好机关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教育、考核、民主测评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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