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在职职工随省内组团临时因公出国,应持“因公普通护照”。申办程序如下:
一、申请“任务批件”
1、下载表格,收到出访通知后,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发送相关表格;并准备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8张(不得佩戴首饰);
2
、国际处经办人通知申请随团人员领取盖章后的《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呈报表》,由本人将该表送交组团单位,申请“任务批件”。 所需时间:大约二周。
二、办理“政审批件”或“备案表”
副处级以下的初次出国(境)人员或原政审批件已满三年者,填写《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表》(请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凭“任务批件”到组织部办理“政审批件”;副处级以上人员或原政审批件不满三年者,凭“任务批件”办理“备案表”。
三、
申请“因公普通护照”
国际处出具《随团出访委托函》。申请随团人员将该委托函连同其他所需材料送交组团单位,由组团单位统一办理“因公普通护照”。
四、其它有关签证、购汇等事项,根据组团单位要求办理。
五、按期回国
按照出国前的约定,按期回国。及时把“因公普通护照”送国际处,领取护照押金并办理出访费用核销。回校后
15天内将
2000-3000字的出访总结送国际处(用
A4纸打印),并发到国际处信箱中。
随省内组团赴港澳亦参照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