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双跨团组出国的申办程序

发布日期:[08-03-18 18:03:23]    点击次数:[]    新闻来源:[]


山东经济学院在职职工随双跨团组(跨省、跨部门)临时因公出国,应持“因公普通护照”。申办程序如下:

一、申请“任务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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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表格

接到出访通知后,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出国人员信息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发送相关表格;并准备 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12张(不得佩戴首饰):

2 、送交材料:

将下列材料送交学校国际处:
1)《出国人员信息表》;
2)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原件、任务批件原件、出访详细日程、收费标准;

3)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任务确认件”

由国际处经办人负责上报省外办,申请“任务确认件”。

所需时间:大约一周。

二、办理“政审批件”或“备案表”

副处级以下的初次出国(境)人员或原政审批件已满三年者,填写《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审查表》(请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凭“任务确认件”到组织部办理“政审批件”;副处级以上人员或原政审批件不满三年者,凭“任务确认件”办理“备案表”。

三、 申请“因公普通护照”  

1 国际处经办人 带以下材料到省外办(省府前街山东省人民政府西院,电话: 6124410)申请“因公普通护照”:

1)小二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2张;

2)护照借用登记卡和护照申请卡(初次申请因公护照和申办新护照者填写);

3)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出国护照事项表;

5)“任务确认件”原件、任务通知书和任务批件复印件;

6)“政审批件”或“备案表”(原件)

7)邀请信中英文复印件(如有则提供);

8)学校国际处出具的申请“因公普通护照”委托函;

9)人民币 300元。

3 、申请随团人员将“因公普通护照”、“政审批件”或备案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送交组团单位。

四、其它有关签证、购汇等事项,根据组团单位要求办理。

五、按期回国

按照出国前的约定,按期回国。及时把“因公普通护照”送国际处,办理出访费用核销。回校后 15天内将 2000-3000字的出访总结送国际处(用 A4纸打印)。

 

    随双跨团组赴港澳参照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