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
BFT
考试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经省外国专家局同意,现将我省
2008
年第二次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BFT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
一
)
执行
2008
年度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出国培训派出项目的出国培训备选人员;
(
二
)
拟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和省外国专家局渠道选派出国培训的人员;
(
三
)
已通过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希望取得
BFT
高级
证书的人员。
(
四
)
参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
FECT
)合格,希望取得
BFT
证书的人员。
(
五
)
参加国家审计英语考试(
AET
)合格,希望取得
BFT
证书的人员。
(
六
)
申请到荷兰社会科学院(
ISS
)、荷兰国际航空与地球科学研究学院(
ITC
)学习,需要通过
BFT
高级考试的人员。
(
七
)
根据外专发
[1999]154
号文件关于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
BFT
初级考试的规定,
45
岁(含
45
岁)以下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都必须参加
BFT
初级考试。
(
八
)
其它希望检测外语水平的人员。
二、考试语种和科目
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德语、俄语,分别包括笔试、听力和口试三个科目。
三、考试级别
英语考试分中高级和初级两种。中长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中高级考试,并达到高级要求;短期出国培训人员需参加处级考试。
四、报名办法及材料
(一)培训项目备选人员由各市外专局(引智办),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统一组织报名,其他人员可自行报名。
(二)参加
BFT
考试的考生,应填写《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BFT
)报名表》
(三)报名须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共报名表、准考证用),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和单位,未合格人员照片不再退回。
(四)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函
[2005]30
号文件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培训中心有关规定,考生需交报名费
200
元,外地考生另交邮寄费
15
元;凡经单位同意报考的考生,其报名费、差旅费可予报销;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不退还报名费。
(五)报名时间截止到
2008
年
6
月
15
日
,请于此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和报名费一并送(寄)至山东师范大学
BFT
山东考试培训中心。
五、考试日期和地点
考试日期:
2008
年
7
月
19
日
(星期六)
考试时间:听力:
9
:
00-9
:
30
笔试:
9
:
30-11
:
00
口试:
13
:
00
开始
考试地点:山东师范大学
BFT
山东考试培训中心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88
号山东师大院内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
4716
室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180084
传真:
0531-86180084
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
2008
年
7
月
18
日
到考点看考场,
7
月
19
日
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附件:
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
BFT
)报名表(可复印)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