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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委、团支部是班级的核心,在班级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凝聚作用,学风建设中起感召作用,制度建设中起管理作用。为加强班级建设,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班委、团支部委员选举条件
1、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在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2、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学习成绩全部及格,总成绩排在班级前60%。主要干部(班长、支书)成绩,连续两学期成绩排在班级后50%,不得再次参加竞选。
3、对班级工作态度认真,积极主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班委、团支部选举程序
1、述职,上一届班委、团支部委员做工作总结,陈述上一学期任职情况。
2、参加竞选的同学做竞选演讲。
3、投票选举,公开唱票。
4、团总支根据投票结果,报党总支审核后,确定班委人选。
5、新生班班委、团支部成员由分管辅导员根据其高中的工作经验以及入校后表现报党总支审核后任命,试用期一学期;自第二学期开始参照以上程序进行改选。
三、班委、团支部选举时间及奖惩制度
1、每学期开学一周后根据前一学期的学习、综合测评成绩、日常表现等情况进行选举。
2、各班班委、团支部成员在任职期间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工作积极的学生干部,给予相应的奖励;反之,对于没有尽到职责的将给予撤消职务、通报批评。
四、本办法由国际贸易学院党总支、团总支负责解释。
五、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国际贸易学院党总支
200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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