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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教授张新宝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2006-11-11  出处: 作者: 编辑:张旸 
    11月10日晚,应法学院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来到我校,在三号楼报告厅作了题为“案例分析导论”的专题报告。法学院宋焱副院长主持本次报告。
    首先,张教授指出学习法律中案例分析旨在通过讨论与写作来训练法科学生的基本功和争强对法律规定的理解。而职业中的案例分析,张教授认为律师在分析案例因为必须要为自己的当事人说话的缘故,基本上没有选择的自由性;法官在分析案例时应尊重法律和先例,必须坚持地位的中立性和做出判断的时效性。在阐述学习与研究的案例分析时,张新宝教授认为案例事实的确定应当尊重法官认定的事实,运用法律解释、比较法和实证研究等方法来研究案例。他还强调案例分析和写作是法学学生和教师终身的必修课,是学习新知识、探讨新问题、增长才干的必要前提。报告最后,张新宝教授现场分析了三个特点鲜明的案例,进而阐述了其创新的用于案例分析的“类案分析法”。
    张教授的报告论证严密、理论新颖,他提出的关于案例分析独特的见解和新型的分析方法给法学院师生带来了一场法学文化的盛宴。
 
附:张新宝个人简历。
张新宝教授
张新宝,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研究方向:侵权法、人格权法、合同法、民法总论和信息法
社会兼职: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秘书长
获得的主要荣誉和奖励:
1998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团中央第三届全国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一
等奖
2002年获得第三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200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第八届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
2004年获得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重要贡献”荣誉证书
2005年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民法类)一等奖
主要著作:

《中国侵权行为法》、《侵权责任法原理》、《名誉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上、下卷,译著)、《买卖合同与赠与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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