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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法律家论坛邀请最高院与省高院法官举行两期报告会
2007-11-26  出处: 作者: 编辑: 

   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学院与法律实务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扩大开放式教育,我校法学院举办法律家论坛。11月23日、24日,法律家论坛分别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成功举行两期报告会。

   11月23日,法律家论坛第一期成功举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邸天利法官在四号教学楼模拟法庭作了关于“票据法的基本理论与司法实践——兼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学术报告。法学院梁如霞院长,邵文涛副书记,王春婕副院长和赵信会博士与法学院05、07级同学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王建敏教授主持。邸法官以其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票据法》的基本理论,“票据关系”等方面对《票据法》进行了系统而有针对性的讲解,特别结合了几起其亲自审判的典型票据纠纷案件进行细致分析,并通过图示与讲解相结合方式,进行了横向扩展,纵向深入的延伸,收到良好效果。

   11月24日,法律家论坛第二期成功举行。由济南市律师协会与我校法学院合作特邀最高法院民二庭王闯法官就《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的若干问题》举行报告会。报告会在东区礼堂举行。省高院,济南中院部分法官,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宋洪昌,济南市律师协会部分律师,法学院院长梁如霞,副院长宋焱,王春婕等领导和法学院师生参加了报告会。在上午的报告中,王闯法官从担保物权统一消灭的原因和动产浮动抵押制度等多个方面详细阐述了《物权法》在制度方面的创新。下午,王闯法官概括总结担保物权的八大专题,结合生活和实例一一进行了解说。他激情地分析讲解,赢得台下积极相应。这次报告会的成功举行也为法学院与律师协会的长期、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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