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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教师例会业务交流制度化
2008-06-16  出处: 作者: 编辑:张旸 
     为贯彻落实李建国书记在视察我校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学校加强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的大局工作,法学院从本学期开始,将每周一次的全院教师例会增加业务交流作为一项制度加以执行,促进教师教学科研的交流与提高,促进法学院在学校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每周教师例会在完成传达学校精神,研究、布置学院各项工作的会议任务后,每周由教研室精心组织、选拔教师来担任某一学科领域具体问题研究的主讲教师,学院领导与教师一起进行评议,讨论与交流。目前已举办三次,分别由法学理论教研室范春莹博士主讲《法律思维研究》、诉讼法研究中心主任赵信会博士主讲《乡村族众调解研究》、民法教研室主任徐凤真教授主讲《物权法实施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若干问题》。学院教师积极参与,效果明显,促进了法学各分支学科的深入交流,也打通了法学各分支学科之间的相互关联。
     下一步,学院将完善主讲人、评议人、自由讨论、交流总结、交流动态简报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成为学院提高教学水平、科研水平与学科点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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