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培养目标
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国际有关商事组织法律规范及有关条约和协议,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及涉外法律工作的高素质、懂经济、会应用的法律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要求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能力和素质:
(1)比较完整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
(2)一定的经济专业知识;
(3)比较稳定的专业思维;
(4)良好的职业伦理修养;
(5)理论联系实际的专业实践能力;
(6)服务社会意识与高度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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