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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2008-06-23  出处:原创 作者: 编辑:冯轲君 
实践课目的和要求
 
一、实践课目的
 
    法学实践课程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学院对法学实践课程实行学分化管理,学生必须修满规定的实践课程学分方能毕业,通过实践教学达到以下目的:
 
    1.深化法学理论教学。法学属于与社会结合度很强的社会科学门类,学习法律需要将所学的知识与社会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本专业的实践课就是要通过相应的课程设置,将课程理论教学与社会法治实践相结合,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了解社会法治现状和需求,能够尝试用所学知识解释和解决社会法律问题,从而,更为深刻的理解和把握课堂上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理论学习的积极性。
 
    2.通过实践课,使学生了解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体会社会、国家对司法人员和其他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质要求。
 
    3.通过实践课,使学生了解和熟悉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工作机构的基本情况,及各种法律工作机关处理法律事务和办理具体案件的程序、方法和流程,了解和掌握我国法律诉讼程序。
 
    4.通过实践课,加深对实体法的理解与掌握,进一步提高对具体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的水平,增强运用法律处理法律事务、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和制作法律文书等具体实务的动手能力。
 
    5.通过实践课,增加学生接触和了解社会的机会,增强学生的群众观念、组织观念和劳动观念,增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6.通过实践课,使学生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将来工作做好充分的知识和能力准备。
 
二、实践课的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案情和有关材料保密。
 
    2.严格遵守实践环节的各项教学要求,尊重实践课指导老师和实践单位的工作人员。遵守请销假制度,因故必须请假时,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和程序。
 
    3.虚心向实践单位的同志学习,服从实践单位的安排,工作认真细致、一丝不苟,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及时完成所承办的各项工作,自觉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锻炼实际工作能力。
    4.保持大学生的良好形象,行为文明规范,不得向实践单位提出不恰当的要求。
 
    5.参加实践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
 
    6.在每个实践环节,都要按有关规定操作,完成各项实践要求,如实填写总结材料,由指导教师审阅后,统一交到学院,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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