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授内容: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法律规范、原则、制度,而国际法学是以国际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它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国际法是什么?二是国际关系中有哪些基本规范、制度和原则?所以它的内容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国际法的本体论。第二部门是国际法各别论。其中第二部分又可分为平时国际法和战时国际法。国际法本体论主要讲述国际法的概念、效力根据、性质、渊源、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责任等;平时国际法主要包括国际法上的属民、人权的国际保护、国际法上的领土、海洋法、空气空间与航空、外层空间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环境保护、国际组织法等内容,主要内容是关于和平时期国家间共处、交流、合作等的法律规范、制度和原则;战时国际法由战争与武装冲突法和国际争端的解决构成,主要是有关战争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和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各法及意义。
教学目的: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法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更好的理解掌握国内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对国际关系问题能以国际法精神进行法律分析,最终能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全人类利益做出贡献。
先修课程:法理学、民法学、西方法律思想史等。
参考书目:
①《国际法》(上、下),(奥)菲德罗斯,李浩培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②《奥本海国际法》,(英)詹宁斯?瓦茨修订,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12月版。
③《中国国际法理论新探索》,潘抱存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10版。
④《当代国际法论》,慕亚平等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5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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