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
财政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工作表现良好
,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财政、税务或相近专业人员以及普通、成人高等院校和大中专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和其他有志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报名时间、手续及费用
1.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
2.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3张及学费到校报名,填写研究生进修班报名登记表。
3.收费标准:学费
7000元、教材费
400元、报名费、资料费
100元,共计
7500元整。
三、学制
课程学习时间为
2年。
四、专业、课程及学习方式
1
.专业设置:
财政金融学院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设有“金融学”与“财政学”两个专业,学员可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无跨专业考试)。
2
.课程设置:
金融学专业: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英语、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金融市场学、保险学、投资银行学。
财政学专业: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英语、财务管理学、国际金融、证券投资学、税收学、国际税收、西方财政学。
3
.授课时间:
每学期集中面授
4门课程,授课时间均在双休日进行。
4
.授课地点:
山东经济学院院内(
49路、
K50路、
K107路公共汽车在经济学院站下车)
五、授予证书
完成课程学习且考试全部合格者,授予“山东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符合授予硕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六、学位申请与授予
1.硕士学位申请人条件
(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学士学位满
3年;
(
2)申请人在取得在职研究生进修班学习资格后,必须在四年内取得全国统考的“外语”和“经济类综合”两门课程的合格证书;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进修班全部课程考试后,再办理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手续、交纳答辩费,提交论文并通过答辩的申请人,经批准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七、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济南市二环东路
7366号 山东经济学院财政金融学院办公室(逸夫教学楼
4层
419房间)
联系人:(
0531)
88525958
仵老师
杨老师
李老师
邮编:
250014 |